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
第一章 公司基本信息
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信金租”或“公司”)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信银行”)独资设立,于2015年4月8日正式开业。
法定代表人:李刚;
注册资本:40亿元人民币;
注册地址:天津自贸试验区(中心商务区)金昌道637号华夏金融中心11层1102B、1102C室;
经营范围:金融租赁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第二章 经营管理情况
2024年,中信金租紧跟中信集团与中信银行战略步伐,发布《中信金租2024-2026年发展规划》,承接母行“五个领先”银行战略定位,聚焦“领先的综合融资银行”“领先的数字化银行”精准布局,对标细分领域龙头,谋定针对性策略。公司坚定深化战略转型,党建引领持续加强,特色定位展现担当,业务转型有序推进,取得了总资产834.19亿元、净资产90.71亿元、营业净收入16.97亿元、净利润9.36亿元、净资产收益率10.89%的经营成绩,形成了发展效益稳步提升、转型结构持续优化、资产质量整体可控的良好格局。
公司以做好“五篇大文章”为契机,形成“1+5”实施体系,编制印发《实施方案》。绿色金融构建“风、光、水、储、氢”五位一体的清洁能源体系,拓展转型金融、绿色制造。科技金融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等核心企业,以数据中心、新能源汽车上下游、半导体、新材料为重点拓展营销。普惠金紧抓国家“双碳”和乡村振兴战略机遇,通过户用光伏业务实现与农村居民收益共享,通过车辆零售业务满足新市民群体拥车用车需求。养老金融聚焦医疗服务机构,与厂商合作开发以租促售直租产品,研发养老金融普惠租赁产品。数字金融推进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数字化,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标评分已达“稳健级”,实现光伏电站租赁物和船舶运营的实时监控和预警。
第三章 公司治理
一、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
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信银行。公司自成立以来,一直是中信银行全资子公司。公司不设股东大会,股东以书面决定形式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。
中信银行前身系中信实业银行,成立于1987年4月20日,2005年底改名,2006年12月31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,2007年4月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步上市。
二、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
截至2024年末,中信银行始终是公司的独资股东,且无变化。
三、股东
2024年,公司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、监管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,合法、有效参与公司治理。公司股东根据监管要求出具股东承诺书,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。公司股东拥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、委派董事监事、 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、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,承担履行出资义务、提供必要支持等相关义务。
四、董事会
(一)人员构成情况
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5至9名董事,截至2024年末,公司共5名董事,符合章程规定。董事全部由股东委派或决定,任职前均按监管要求履行任职资格核准手续,简历如下:
李刚,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。李先生曾任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、合肥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,中信银行审计部总经理、合规部总经理、合规审计部总经理等职务。
李佩霞,董事,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。李女士曾任中信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、运营管理部总经理、会计部总经理、会计部副总经理(主持工作)、会计部副总经理,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党委委员、行长助理等职务。
于秀东,董事、总裁,南开大学世界经济硕士。于先生曾任信银(香港)投资有限公司董事、总经理,振华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董事、总经理,中信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、投资银行中心副总经理、总经理助理等职务。
王珺威,董事,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。王先生曾任中信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兼监事会办公室主任、董事会办公室兼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(主持工作)、资产负债部副总经理、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。
康超,董事,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。康先生曾任中信银行资产负债部副总经理、财务会计部财务管理处处长、财务会计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,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、行长助理等职务。
(二)工作情况
2024年,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,审议议案58项,听取汇报8项;召开各专委会会议28次。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、监管制度、股东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,运行机制规范。董事会持续强化履职效能,坚决贯彻执行母行和公司战略,深入落实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,全面深化协同理念,稳步加大资产风险管控力度,着力构筑内控合规根基,全力推动审计整改。
五、监事
(一)人员构成情况
根据章程规定,公司未设立监事会,股东向公司派驻监事长1名。简历如下:
任远,党委委员、监事长,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。任先生曾任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、监事长,中信银行办公室兼